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7 次临时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2019、2020 年净利润合计金额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因此,由于 18 名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原因以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 327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345.80 万股。
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 327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345.80 万股,约
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总股本 68,261.40 万股的 0.51%,回购价格为 5.75
元/股(部分人员按激励计划规定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注销完成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完毕。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26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激励计划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0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6.20 元/股。
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除 5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他 343 名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为该 343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715.60 万股,对已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6 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16 名激励对象离职、退休、身故等原因以及公司层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合计拟回购注销 34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727.60 万股。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进行派息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告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
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69,0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
民币现金,不转增,不送股。上述分红派息已经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告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
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8,989.00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不转增,不送股。上述分红派息已经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告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261.4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 元
人民币现金,不转增,不送股。上述分红派息已经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告了《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261.4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不转增,不送股。上述分红派息已经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实施完
毕。
调整后的本次回购价格=6.20-1.50/10-0.50/10-1.30/10-1.20/10=5.75元/股(部分人员按激励计划规定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将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符合规定的激励对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依据、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退休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退休后返聘的,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完全按照退休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若公司提出继续聘用要求而激励对象拒绝的或激励对象退休而离职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10 名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3.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等如下:
(1)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授予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股份登记完成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18 日,截至目前,相关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限售期已届满。
(2)解除限售条件
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已达成情
况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满足解锁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获授
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形,满足解锁条件。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
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018 年、2019、2020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2018 年、2019、2020 年净利润累计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不低于 16.106 亿元人民币。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益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 41,013.72 万 元 ,
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 30,046.35 万 元 ,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 24,479.14 万元,累计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为 95,539.21 万元,未
达成公司业绩考核指
标,不满足解锁条件。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年度绩 除 18 名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