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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智慧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7 人,其中向志鹏先生、黄力进先生、多吉先生、管一民先生和李家强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由向志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向志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向志鹏      委员:贾浚、黄力进、王乃强、多  吉;

  2.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管一民      委员:黄力进、进李家强;

  3.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多  吉      委员:向志鹏、管一民;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家强      委员:向志鹏、管一民。

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贾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孙晋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钟成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简历见附件)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月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乃强先生、卞明先生、李强先生、占锦川女士、张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旭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简历见附件)

  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1、公司董事长简历

  向志鹏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向志鹏先生就职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94%,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0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贾  浚先生:本科。曾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重庆伊士顿电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营运总监,互联网平台重庆斑马学车联合创始人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贾浚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44%,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5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乃强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乃强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430,6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01%,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0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
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月兵先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王月兵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9%,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0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卞  明先生: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江动汽油机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卞明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4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1%,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  强先生:大专。曾任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江动柴油机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强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5%,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占锦川女士:硕士。曾任上海农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农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鑫冠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西藏德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占锦川女士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  海先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贵州省地矿局一一三地质大队副总工程师、董事长、总经理,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赣锋中凯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海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  晋女士:硕士。曾任公司证券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0515-88881908,传真:0515-88881816,邮箱:zhny@dongyin.com。

  孙晋女士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44%,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0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  旭先生:硕士。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助理、人力行政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李旭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2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92%,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0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  成先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现任本公司审计总监。

  钟成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4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93%,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0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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