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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5 深市 美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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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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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 2021-037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预计 2021 年10-12 月公司向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骏泰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900 万元。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登峰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3、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拟在 2021 年 10 月-12 月与关联方骏泰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不超过 2,9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止披露  上年发生
 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  湖南骏泰

 采购原材  新材料科    采购    市场原则    不超过        0          0

  料      技有限责    原材料              2900 万元

            任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0 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湖南省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金心

  注册资本:152220.92 万元

  成立日期:2006-06-20

  经营范围:纸浆、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销售;纤维素、木质素及其他林产化学产品(糠醛、松节油、塔尔油、低聚糖等)及其衍生产品制造与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与销售;电力、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装卸、仓储及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环境治理及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脱硫剂、脱硝剂等)加工、利用与销售;废
械制造、安装及技术开发、服务;销售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金属材料及其制品、有色金属、冶金材料及其产品、建筑及装饰材料、木材、水泥、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制品、服装、纸张、橡胶、轮胎、机电设备及配件、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煤炭、焦炭批发零售等;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关联关系说明:骏泰新材料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骏泰新材料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与骏泰新材料的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进行约定。

  2、价格结算:交易价格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及经营需要。双方的交易可以利用各自具有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或业务的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并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不但能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而且能够降低相关费用,并有效防范风险。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计2021年10-12月发生的不超过2,900万元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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