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处置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局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处置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叶莘源公司”)股权资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处置金叶莘源公司股权资产事项,是公司基于发展客观实际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更好践行“巩固烟配、发展教育、培育医养”发展战略,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更好维护投资者利益。
2.经核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方(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公司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处置金叶莘源公司股权资产事项符合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处置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资产处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敬 李 伟 王 超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