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12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关注到,近期你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来连
续多日大幅上涨,分别于 11 月 24 日、11 月 29 日和 12 月 2 日达到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请你公司董事会:
(1)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3)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5)说明近期公共媒体是否报道了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如有,请说明相关报道是否符合你公司生产经营
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请你公司于 2021年 12月 9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
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