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9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刘棠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棠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刘棠枝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窗口期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含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人员的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占当前公司总股 可出售的公司 占当前公司总
量(股) 本的比例(%) 股票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刘棠枝 董事 800,000 0.08% 200,000 0.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二)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已解禁部分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刘棠枝 不超过200,000股(含200,000股) 0.02%
备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窗口期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点市场价格确定。
(七)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刘棠枝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刘棠枝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二)截至本公告日,刘棠枝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刘棠枝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确系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本次股东减持
计划数量比例及占总股本比例非常小,其实施不会有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未来持续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股东刘棠枝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东刘棠枝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股东刘棠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