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2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570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数量为3,637.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数量为476.3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9月28日上市流通。
5、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2018年4月12日获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0,931,280股,变更为1,069,896,280股。
6、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同意公司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476.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4.66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7名,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数量为460.8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8月24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1,069,896,280股变更为1,074,504,280股。
7、2018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8年8月22日获得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10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13名离职员工上述40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4,504,280股变更为1,074,103,280股。
二、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授予日后12个月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序号 姓名 回购数量(股) 回购价格(元/股)
1 薛涛 105,000 5.61
2 杨盛东 59,500 5.61
3 吴俊杰 56,000 5.61
4 涂重文 56,000 5.61
5 张均华 50,000 5.61
6 蔡忠鹏 49,000 5.61
7 高永前 42,000 5.61
8 钱进 42,000 5.61
9 王运军 42,000 5.61
10 王少勇 40,000 5.61
11 罗翠 35,000 5.61
12 陈聪 35,000 5.61
13 杨军 28,000 5.61
14 谭江 28,000 5.61
15 何湖南 28,000 5.61
16 骆运阳 24,500 5.61
17 饶春婉 21,000 5.61
18 丁佳 21,000 5.61
19 段春晓 21,000 5.61
20 杨武 21,000 5.61
21 林远欢 21,000 5.61
22 任志才 21,000 5.61
23 王丹 21,000 5.61
24 何芳强 21,000 5.61
25 丁一玲 14,000 5.61
26 邹亚伟 14,000 5.61
27 欧发云 14,000 5.61
28 黄圣权 14,000 5.61
29 姜菊妮 14,000 5.61
30 钱青叶 14,000 5.61
31 余锦剑 14,000 5.61
32 杨志成 14,000 5.61
33 袁星星 7,000 5.61
34 汪孟超 7,000 5.61
35 马丽 7,000 5.61
36 胡舒琦 7,000 5.61
37 周荣 7,000 5.61
38 高贺 7,000 5.61
39 郭思佳 42,000 5.61
10,000 4.66
40 陆丰俊 100,000 4.66
上述40名人员均已离职,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94,0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尚在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为确保本次可转债的顺利发行,公司及董事会在可转债发行完成并上市后按授予价格办理本次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且上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份不享有可转换债券优先配售权。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6,593,840.0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