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18-024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9:30
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15:00至
2018年5月1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景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84,162,2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452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2,922,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30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39,7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50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 代表股份1,304,769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0.158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39,7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50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3,117,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
1,044,5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6%;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9461%;
反对1,044,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0539%;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3,117,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
1,044,5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6%;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9461%;
反对1,044,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0539%;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3,117,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
1,044,5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6%;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9461%;
反对1,044,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0539%;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3,117,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
1,044,5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6%;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9461%;
反对1,044,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0539%;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92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7%;反对
1,239,7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3%;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817%;反
对 1,239,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0183%;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3,117,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
1,044,5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6%;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9461%;
反对1,044,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0539%;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隋景宝先生、张铁成先生、迟峰先生、王洪海先生、李海旭先生、关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范立夫先生、黄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7.1 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隋景宝先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7%;表决
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818%。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铁成先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7%;表决
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818%。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洪海先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7%;表决
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818%。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迟峰先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7%;表决
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818%。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海旭先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7%;表决
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818%。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笑女士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32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083%;表决
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8.9223 %。
7.2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候选人钟田丽女士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7%;表决
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818%。
(2)独立董事候选人范立夫先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7%;表决
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818%。
(3)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鹏先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7%;表决
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818%。
8.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李世范先生、张潇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8.1监事候选人李世范先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7%;表决
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01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