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 银河 公告编号:2023-014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
004),预计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
消除。若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
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公司
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
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
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的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 2021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2 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披露的 2022年年度报告,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公司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3-004),公司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预计为-150,000.00 万元至-100,00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2 月 14
日、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9、2023-011)。本公告为公司第四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与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 2022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涉及退市情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等情况,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