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 银河 公告编号:2021-059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0 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
保留意见。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河生物”)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3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4 层 A24,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财政部和证监会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
中兴财光华 2019 年底有合伙人 127 人,比上年增加 14 人;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 983 人,比上年增加 17 名;注册会计师中有 500 多名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共有从业人员 2988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19 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8,154.97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中兴财光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中兴财光华受到的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①项目合伙人王飞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8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新三板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 25 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2020 年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服务。
②项目质控负责人张革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5 年 8 月至 1998
年月任财政部科员;1998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
标准部副主任,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管及审计标准制定工作,期间选任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理事,参与制定国际审计鉴证准则;2018年 9 月至今,在中兴财光华负责技术标准制定工作,有 2 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0 年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服务。
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王建光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的年度审计等业务,有 11 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1)中兴财光华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中兴财光华近三年来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二十次,未受到自律处分。
(2)拟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
①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飞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自律处分。
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光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自律处分。
序
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王飞 2020 年 7 月 9日 中国证券监督 和佳医疗 2018 年年报收
警示函 管理委员会广 入、存货、应收账款、
东证监局 固定资产部分审计执行
程序不到位
2 王建光 2020 年 7 月 9日 中国证券监督 和佳医疗 2018 年年报收
警示函 管理委员会广 入、存货、应收账款、
东证监局 固定资产部分审计执行
程序不到位
3 王飞 中国证券监督 未能发现河北快乐沃克
2019 年 8 月 19 警示函 管理委员会河 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日 北证监局 披露的会计差错公告相
关事项
3.独立性。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主要基于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中兴财光华同意在审计业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年报审计费用 90 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 60 万元),和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
结合在 2020 年报审计工作中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的沟通情况,认为项目组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具有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