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 银河 公告编号:2021-045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知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被司法划转的 142,100,000 股限售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银河集团所持公司 142,100,000 股限售股股票所有权转移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以折抵相
应债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
股份所有权转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近日,公司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知,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目前该 142,100,000 股限售股股票已被划转至长安信托名下,长安信托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银河集团与长安信托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银河集团 421,403,141 38.31% 279,303,141 25.39%
长安国际信托
0 0.00% 142,100,000 12.92%
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重要事项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银河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2、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银河集团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但若除本次被司法划转的股份外,剩余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4、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