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070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碳资产转让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潍坊润通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润通”)、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能
源”)、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十方”)与常
州荣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荣碳”)于2021年6月
11日签署了《碳资产转让协议》。潍坊润通将其拥有的CCER及其相关之全部权 利,出让予常州荣碳,交易总价为72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潍坊润通、郑州能源、北控十方与常
州荣碳签署《碳资产转让协议》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事项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荣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25P45R52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 8 号(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
维绿大厦东楼 1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 年 04 月 13 日
合伙人:自然人王璐、企业法人常州弘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荣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受让方):常州荣碳
乙方(转让方及其关联方):
乙方一:潍坊润通 乙方二:郑州能源 乙方三:北控十方
(二)交易标的
乙方一同意,将其拥有标的物 CCER 及其相关之全部权利,出让予甲方。
并在上述 CCER 签发后,过户予甲方,最迟不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 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标的物 CCER 及其相关之全部权利转让以固定单价交易的方式完成,交易数量为 36 万吨,交易单价为人民币 20 元/吨,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720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贰拾万元整)。
(四) 支付方式
1、甲方将分两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中确定的转让价款,并于本协议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360 万元支付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2、标的物完成交割并履行完毕相关手续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的付款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最终交割的标的物数量以及相应的最终交易总价),甲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最终交易总价的尾款支付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3、甲乙双方确认,标的物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成功将提升公司开发相关项目碳资产的信心与力度。公司将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过程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 CCER 指标已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备案批复及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监测报告公示,尚未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协议条款中已对碳资产转让、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原
因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协议正常履行,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一)《碳资产转让协议》。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