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6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就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 号)核准,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向 2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823,630 股,发行价格为 11.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05,299,998.4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 592,798,277.9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到达公司指定的本
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21BJAA40499《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52,623.47 万元,其
中2024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83.4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723.79万元, 包括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8.79 万元(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1.36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及手续费净额为 67.43 万元),以及尚 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6,625.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实行严格的审批
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实施主体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
礼士路支行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专户账号 余额 用途
仅用于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
目、济南稼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160188000204562 33.61 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建设项目、收购北
石家庄分行 京 驰 奈 生 物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9.996%股权项目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0096819000121763 65.18 仅用于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公司
北京南礼士路支行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3316110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收购兴
富 1 号持有的新城热力 4.42%股权”项目使用,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该账户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完成注销手续。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7516018800020448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
“偿还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该账户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完成注销手续。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先行投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9,698.9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9,698.98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BJAA40502 号)。公司已
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从光大银行 75160188000204480 账户转出 5,852.78 万元、
光大银行 75160188000204562 账户转出 726.20 万元、民生银行 633161107 账户
转出 3,120 万元共计转出金额 9,698.98 万元完成上述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充流动资金的 6,625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3,30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时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节余资金尚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经审议通过的部分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 6,625 万元,其余款项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附表 1: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53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3.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