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20-34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宇车城,股票代码:000803,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 2 月 14 日、2020 年 2 月 17 日、2020 年 2 月 18 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核实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爆发后,公司努力应对疫情的防控防治,目前公司已复工。
2、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公司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重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相
关公告。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根据
问询函回复内容对《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2 月 1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公司对 2020 年 2 月 14 日披露的《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再次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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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应更正、补充而未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近期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询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 2019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6,500 万元— -11,0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860.43 万元—-2,360.4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预计的 2019 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尚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在披露年报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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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