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盈利预测
未实现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公告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天”)接受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车城”)的委托,对金宇车城支付现金收购股权涉及的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现改名为: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临电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以评估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结果,并最终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2031号《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中披露的智临电气的各年盈利预测,基于以下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企业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5.假设企业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7.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假设企业现金流均匀发生;
10.被评估单位经营场所采用租赁方式,假设未来经营过程能够按照合理租金水平(考虑正常租金变动后)续租经营场所。
1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12.假设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对所有有关的资产所做的一切改良是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条款和有关上级主管机构在其他法律、规划或工程方面的规定的。
收益法评估是基于上述假设条件及智临电气提供的盈利预测数据上开展的。
智临电气2018年度净利润承诺数、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309.45
减:非经常性损益 272.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36.96
东的税后净利润
承诺利润 9,000.00
完成比例 0.41%
经智临电气管理层对2018年度经营情况分析认为:
2018年度经营业绩与承诺业绩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智临电气的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与收购时的相关假设发生较大差异。
具体原因为: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通知提及以下事项:
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二、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三、除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外,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下调,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统一下调。
该通知导致2018年光伏市场需求侧出现断崖式下降,全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仅为44.38GW,首次出现负增长,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规模下滑尤为明显,光伏全行业盈利出现大面积下降。受该政策影响,智临电气2018年度收入、利润等业绩指标均出现大幅下
降。
上述国家政策变化因素导致企业经营外部环境剧变,严重影响原盈利目标实现的情况,是评估人员难以事先预计的,针对智临电气2018年度未能实现盈利预测目标,我们深表遗憾。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