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803 深市 北清环能


首页 公告 *ST金宇:澄清公告

*ST金宇:澄清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9

证券代码: 000803 证券简称: *ST 金宇 公告编号: 2018-19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8 年 3 月 31 日,《 21 世纪经济报道》刊文《 *ST 金宇保壳“关键先生”
调查: 4500 万“中间商”差价迷局》,质疑本公司下属智临电气与供应商上海合
众存在关联关系,以及 2017 年度高压电极锅炉业务的真实性。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就上述传闻现澄清如下:
(一)文章指出智临电气与上海合众同为合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并据
此认定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本报道部分属实。
具体说明如下:
智临电气与上海合众合资设立合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电力
装备”),是双方为共同开发某区域市场设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设立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主营业务为:电力设备、新能源设备、节能设备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电力工程设计、施
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注册资本 6,000 万人民币元。 
股权结构如下: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5%、上海合众锅炉有限公司持
股 35%,南京明昕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10%。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合众电力装备实
收资本 0 元,收入 0 元,尚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因该公司由智临电气控制并不
涉及资金投入,且该公司设立时本公司尚未完成对智临电气的收购,因此公司未
予以披露。该事项反映出本公司在收购过渡期管理及子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欠缺,
本公司将积极完善相关管理体系。
综上,智临电气与上海合众合资设立合众电力装备,但并未实际出资经营。
双方存在业务合作关系,但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文章称“ 北控系”与上海东凡确实在去年已有合作。
本报道属实。
证券代码: 000803 证券简称: *ST 金宇 公告编号: 2018-19
具体说明如下:
经核实,本公司股东天津富欢的子公司北控清洁热力下属的江苏北控热力有
限公司曾于 2017 年 10 月向上海东凡采购 12MW 的阿帕尼高压电极锅炉 1 台,
用于徐州豪绅嘉苑项目; 2017 年 11 月从上海合众采购 12MW 的 P2H 高压电极
锅炉 1 台,用于徐州民健园项目, 交易金额 269 万元/台。该交易金额在双方业
务量中均未达重要水平。北控作为国有控股的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有规范的采购
管理制度,上述业务是其日常经营行为,既未向本公司进行安排,更不存在与供
应商进行的利益倾斜安排。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的规定,公司前
十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海合众、上海东凡既不属于关联方关系 ,也不存在
“可能或已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综上,“ 北控系”在 2017 年度分别与上海东凡、上海合众存在业务合作关系。
(三)文章称“智临电气获得 4500 余万元利润,无疑来自上海合众、上海
东凡的供货低于市场公允价,或向沈阳飞驰销售时高于市场公允价的数额”。
针对上述报道, 具体说明如下:
1、 北控热力向上海合众采购的是 12MW 的高压电极锅炉,每台采购的价格
269 万元/台(税后约合 20 万元/MW),智临电气向上海合众采购的是 40MW 的
高压电极锅炉, 税后每 MW 单价低于北控热力的采购价,主要是因为根据智临
电气与上海合众签署的相关协议,智临电气取得 P2H 品牌高压电极锅炉经销权
的同时, 不仅需按协议约定承担最低销售量与销售限价义务,及相关的存货积压
与货款回收等成本与风险,还需向客户提供技术方案集成与维修等售前售后服务。
2、本公司向沈阳飞驰销售的高压电极锅炉的功率为 40MW(市场公允售价
约为 20MW 同品牌锅炉的 1.8 倍),平均单价略高于供应商最低限价,与北控热
力的采购价格( 税后约合 20 万元/MW) 接近。 本公司 2017 年度从上海东凡处
采购的高压电极锅炉并未在当年实现销售收入,相关采购行为对 2017 年度损益
无重大影响。
3、 本公司致函上海合众确认相关事项,上海合众回函确认如下:
“一、我司恪守品牌授权方的价格政策,并在该政策框架下与江苏智临电气
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经销协议并销售商品。我司销售价格按销量、付款与交货条件
等不同而有差异。我司与其他客户的销售价格属商业机密,不便向贵司透露。我
证券代码: 000803 证券简称: *ST 金宇 公告编号: 2018-19
司确认,向贵司的销售价格高于我司成本。”
4、本公司致函本年度高压锅炉业务的客户沈阳飞驰确认相关事项,沈阳飞
驰回函确认如下:
“( 1)我司未收到或接受《 21 世纪经济报道》的任何相关采访要求。经核实,
我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亦未就相关事项接受采访。文章以“销售人员”为名表达
的内容均无法代表本公司真实意思;
( 2)我司采购智临电气相关产品系用于 2018 年的供暖改造项目,前期已与
智临电气的技术团队进行了充分的方案优化论证,也经过了市场询价与商务谈
判。”
综上,经函询上海合众及沈阳飞驰,双方均确认智临电气的采购、销售行为
遵循了市场化原则。由于涉及商业秘密,双方未明确说明本公司的采购、销售与
其向其他方销售、采购的价格的差异情况。
(四)文章称:“智临电气取得瑞典 P2H 高压电极锅炉经销授权,是否是来
自“北控系”撮合无法确认;” 不过,上述交易达成后, *ST 金宇顺利保壳,“北
控系”作为重要股东,则是最大受益者。”
本报道不属实。具体说明如下:
1、 北控热力虽与本公司有关联方关系,但双方是独立经营的企业。 2017 年
11 月,在智临电气已(于 2017 年 7 月)获得 P2H 高压电极锅炉经销权的情况下,
江苏北控热力直接向上海合众采购相关产品,而未向智临电气进行采购。双方均
独立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不存在北控撮合“智临电气取得瑞典 P2H 高压
电极锅炉经销授权”的情形。
2、本公司就是否存在“北控系”撮合的情况致函上海合众确认,上海合众
回函确认:“ 我司曾于 2017 年 11 月向江苏北控销售 P2H 高压电极锅炉 12MW 1
台,我司与北控暂未有其他业务往来。我司与智临电气的业务合作关系是 2017
年 7 月 31 日确认经销商关系, 并非来自北控方面的撮合。”
3、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来函:“贵公司扭亏并保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而我公
司下属 5 家公司是通过二级市场公开竞价方式成为贵公司股东,且已公开作出
36 个月不减持的承诺。 同时,我公司作为重要股东,无偿为贵公司合计 3 亿元
银行贷款提供了存单质押担保,是希望贵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能做实做大做优,能
证券代码: 000803 证券简称: *ST 金宇 公告编号: 2018-19
更好的回报社会和全体投资者。文章称上述交易达成后*ST 金宇顺利保壳,“北
控系”作为重要股东是最大受益者有误导之嫌。” 
三、必要的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