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股票简称:ST北文 公告编号:2022-0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0)。 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
沪 02 民初 240 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郑爽与被告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世纪伙伴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浙江唯 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被告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合同
效力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立案。原告郑爽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郑爽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 利和诉讼权利,其自愿撤回起诉,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 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 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郑爽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583,050 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 291,525 元,由原告郑爽负担。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因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 02 民
初 240 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