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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3

四川九洲: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2034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22,806,646股为基础,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0.51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 52,163,138.94元(含税)。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本次实施的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1,022,806,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3日。

    四、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吴 正  刘 露

  咨询电话:0816-2336252

  传真电话:0816-233633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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