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4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5 0,653, 8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派发金额为2,325,326,934.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2020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50, 653, 86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 通持 有股 份的 香港 市场 投资 者、QFII、RQ 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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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0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 08*****551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08*****916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 2259 号
咨询联系人:杨育欣
咨询电话:0431-80918881、80918882
传真电话:0431-80918883
七、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47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