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3-106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 10 月 28 日,海南省三亚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亚中院”)
裁定受理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旅业”)的
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亚中院已
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0 条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的规定,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适用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8 日,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凯撒旅业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
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关于因被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三亚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一)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 万元,且 2022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度出现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 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三亚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