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7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此前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 3名,
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齐子鑫先生、袁平东先生、张勇先生、贾剑非女士、任甄华先生、毛润先生
2、独立董事:曾建光先生、靳景玉先生、王唯宁先生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二)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选举齐子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齐子鑫先生(主任委员)、袁平东先生、曾建光先生;
2、审计委员会:曾建光先生(主任委员)、靳景玉先生、王唯宁先生;
3、提名委员会:王唯宁先生(主任委员)、齐子鑫先生、靳景玉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靳景玉先生(主任委员)、齐子鑫先生、曾建光先生。
上述各委员会的委员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职工代表
监事 2 名,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必成先生、徐伟钰先生、程琴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郑晓东先生、游菊女士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二)选举监事会主席的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选举张必成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一届
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聘任袁平东先生为公司总裁;
2、聘任赵全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3、聘任贺清凯先生、余孟川先生、陈祥洪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4、聘任袁宇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袁宇飞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3-67525366
电子邮箱:zqb@pku-hc.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一单元10楼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何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何苗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3-67525366
电子邮箱:zqb@pku-hc.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一单元10楼
五、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陶剑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陶剑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陶剑虹女士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
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已完成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对第十届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袁平东先生
男,1968年12月出生,硕士,历任太极集团销售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经核查,袁平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在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2、赵全波先生
男,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历任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重庆磐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兼)。现任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经核查,赵全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3、余孟川先生
男,197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衡远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圣粤销售公司总经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桐君阁药厂副总经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经核查,余孟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4、贺清凯先生
男,1970年6月出生,本科,历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兼技术中心主任,生产制造中心总经理。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经核查,贺清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5、陈祥洪先生
男,1984年11月出生,博士,历任济民可信集团技术负责人,重庆华邦生命健康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及商务负责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产品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中心总经理。
经核查,陈祥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6、袁宇飞先生
男,1971年7月出生,硕士,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医药行业分析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医药事业部副总经理,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东业务部投资总监,复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核查,袁宇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任职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何苗女士
女,1985年10月出生,硕士,通过深交所董秘资格证考试,具有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历任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专员、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
经核查,何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任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