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3,143,838.36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4,923,896.64 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92,389.66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93,125,993.69 元,2021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6,557,500.67 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末的总股本 595,987,425 股为基数,以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23 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 13,707,710.7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92,849,789.89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
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