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0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时,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郑晓东先生、游菊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
宋金松先生、袁平东先生、范晶先生、贾剑非女士、任甄华先生和毛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曾建光先生、陶剑虹女士和靳景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金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
胡继东先生、张必成先生、徐伟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郑晓东先生、游菊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胡继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决定聘任袁平东先生为公司总裁,赵全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余孟川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贺清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
1、袁平东先生
男,1968年12月出生,硕士,历任太极集团销售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现任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经核查,袁平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在北大医疗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2、赵全波先生
男,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历任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重庆磐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兼)。现任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经核查,赵全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3、余孟川先生
男,197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衡远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圣粤销售公司总经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桐君阁药厂副总经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营销中心总经理。
经核查,余孟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4、贺清凯先生
男,1970年6月出生,本科,历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兼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生产制造中心总经理。
经核查,贺清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