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1-03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所持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贾同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北新建材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股份转让计划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于2021年 6月10日在公司选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加一 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1),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贾同春先生拟 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600万股北新建材股票(占北新建材 当前总股本的0.355%)给广发资管申鑫利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并拟与资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该资管计划为贾同春先生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截至目前,贾同春先生为该资管计划
的唯一委托人和受益人。本股份转让系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持股
5%以上股东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北新建材于2021年6月1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贾同春先生
的《股份内部转让实施进展告知函》,根据告知函,贾同春先生
于2021年6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其一致行
动人资管计划转让北新建材股票100万股(占当前北新建材总股
本的0.059%),本股份转让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贾同春先生拟在
公告的转让期间内以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向资管计划转让不超过
500万股北新建材股票;同时,贾同春先生与资管计划于2021年6
月1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资管计划在北新建材
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等股东权利及相关决策机制上与贾同春先
生保持一致并以贾同春先生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一、 本股份转让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均价 转让数量 占公司总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式 转让期间 (元/股) (股) 股本的比
例(%)
贾同春 资管计划 大宗交易 2021 年 6 月 15 日 47.00 1,000,000 0.059
2、股份来源:参与2016年北新建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所取得的北新建材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3、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内部转让前持有股份 内部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北新建材 持股数量 占北新建材总
(股) 总股本的比 (股) 股本的比例
例(%) (%)
贾同春 无限售流通股 86,072,976 5.094 85,072,976 5.035
资管计划 无限售流通股 - - 1,000,000 0.059
合计 86,072,976 5.094 86,072,976 5.094
二、 其他相关事项
1.贾同春先生将根据家庭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
施本计划。本股份转让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存在转让时间、数
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
性。
2.贾同春先生本股份转让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3.本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北新建材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
持股比例、数量和表决权未发生变化。
4.资管计划通过本股份计划受让的北新建材股票将与贾同
春先生的持股合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本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北新建材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对北新建材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6.北新建材将持续关注本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北新建材股东贾同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内部转让实施进展
告知函》
2. 《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