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125,8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29%,最高成交价为 5.0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5,159,860.45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19.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