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2018-00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7400万元-49400万元 亏损:32360.65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0.4673元-0.4870元 亏损:0.32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7年年度经营业绩扭亏为盈的原因为:煤炭市场回暖,煤炭销售价
格上升较多,公司2017年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56.67元/吨,与上年同期202.98
元/吨相比上涨153.69元/吨,上涨幅度75.72%。公司2017年煤炭销售数量为
643.97万吨,与上年同期818.43万吨相比减少174.46万吨,下降幅度21.32%。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得出,具体数据以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内容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二节中13.2.10“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
表明本规则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
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