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2021-01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1 年 4 月 18 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2021 年 4 月 2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凡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2亿元,净利润-7.61亿元。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41.91亿元,所有者权益30.48亿元。2020年煤炭销量为513.89万吨,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06.25元/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工作报告客观的反映了董事会一年的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在2020年度工作中,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2020年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按照发展战略规划,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条件和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提出2021年生产经营目标:煤炭销量达到520万吨,实现煤炭销售收入15.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60,633,530.20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预计本公司向平庄煤业采购材料、燃料和动力不超过11,000万元;向平庄煤业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18,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委托煤炭代销,获取手续费不超过14,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6,000万元;向平庄煤业提供劳务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2021年预计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元发生不超过3,000万元的煤炭销售额。预计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15,000万元,向其购买煤炭不超过3,000万元,接受其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向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提供生产服务,合同总价款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郭凡进先生、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截止 2020 年期末,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163,621.44 万元,2020 年公司在原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后为 3,370.52 万元,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 33.71 万元。预计公司 2021 年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 4,500 万元。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郭凡进先生、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财务报表中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其中风水沟煤矿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 28,098.33 万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959.13 万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686.62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将公司住所由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变更为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1.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2020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执行7.2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35号文件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3.审议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及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对本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双方合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郭凡进先生、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达到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至2020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均为生产经营性占用,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郭凡进先生、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6.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报酬标准,总
经理66.88万元/年,副总经理52万元/年,总工程师52万元/年,财务总监52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7.审议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4,166.04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57,377.4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063.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505.84万元;2020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4,761.96万元。公司符合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7条的规定,公司据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8.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详细情况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第1项、第2项、第4项至第11项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