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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庄能源: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2-21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0-04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未通过的议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9日(星期日)上午9:30起;
    2、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金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31,598,5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署《2010年煤炭买卖合同》的议案。表决情况:8,651,244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关联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关于2010年新增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8,651,244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关联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表决情况:631,598,53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的单润泽律师、项义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全文见经世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