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09-03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 年10 月12 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09 年10 月22 日,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 名,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7 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金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09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2009 年2 月25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依据2008
年末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
则企业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了变更。2009 年8 月1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依据2009 年6 月11 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财会[2009]8
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再次进行变更。本次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公司依据2009
年6 月11 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财会[2009]8 号)的规
定,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对以前年度计提煤炭生产安全费、煤矿维简费的核算方法进行了变更,并
相应调整了安全费及维简费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形成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公
司依据以上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后填列。具体变更前后各项目的核算方法
列示如下:2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安全费维简
费计提及使
用
计提时按照计提金额通过利润分配转入“盈
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按照规定范围使
用时根据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
进行结转,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
转入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
—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在成本中归集,计提额计入专项储备;
使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冲减专项储
备。
安全维简费
形成资产折
旧计提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在建工程核算,项目
完工后按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同时
按实际成本计提折旧,折旧额直接冲减
专项储备,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
间不再计提折旧。
通过以上调整,经重新列报后,期初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与调整前相比变化
如下表:
主要报表项目 2008 年报披露数 2009 年三季报披露数 增减金额
固定资产 1,427,701,875.56 1,339,816,790.46 -87,885,085.10
其中:累计折旧 322,535,359.64 410,420,444.74 87,885,085.1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349,308.99 0 -68,349,308.99
盈余公积 188,146,852.51 2634701.67 -185,512,150.84
专项储备 185512150.84 185,512,150.84
未分配利润 -237,677,822.40 -257213598.51 -19,535,776.11
2009 年1-9 月利润表主要项目与调整前相比变化如下:
主要报表项目 2008 年三季报披露数 2009 年三季报披露数 增减金额
营业成本 1,176,138,392.01 1,175,404,029.40 -734,362.61
管理费用 171,591,784.72 171,151,718.77 -440,065.95
所得税费用 117,760,723.54 118,054,330.68 293,607.14
净利润 357,615,670.50 358,496,491.92 880,821.42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署﹤煤炭买卖合同﹥的议
案》。
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本
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继文先生、张志先生、刘欣生先
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表决
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以上议案通过。关联交易具体3
情况如下:
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 位
协议总量(万
吨)
销售价格(元/
吨)
其中本公司销售量
(万吨)
代平煤集团销售数
量(万吨)
总交易金额
(万元)
赤峰集能煤炭经
销有限公司
15 198 1 14 2970
合 计 15 198 1 14 2970
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煤炭买卖》交易公平合理,2008 年公
司电煤平均销售价格(含税价)为174.97 元/吨。在同等发热量的情况下,本次关
联交易签订的煤炭销售价格198 元/吨,高于2008 年煤炭销售平均价格。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煤炭买卖》合同交易公平合理,2008年
公司电煤平均销售价格(含税价)为174.97元/吨。在同等发热量的情况下,本次关
联交易签订的煤炭销售价格198元/吨,高于2008年煤炭销售平均价格,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
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
联交易,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0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