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19—087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7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2019 年 8 月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的议案》,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应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51,47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12.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0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40,84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8 月 14 日)前 5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0,477,800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619,450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