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1-4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武安市 2672 厂区 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同波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0 人,代表股份
1,790,142,8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85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1,595,937,7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9.989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194,205,0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66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6 人,代表股份 194,275,06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4.868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
进行了述职。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 1,779,459,918 99.4032% 5,244,000 0.2929% 5,438,900 0.3038%
况
中小股东 183,592,166 94.5011% 5,244,000 2.6993% 5,438,900 2.7996%
表决情况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 1,779,459,918 99.4032% 5,244,000 0.2929% 5,438,900 0.3038%
况
中小股东 183,592,166 94.5011% 5,244,000 2.6993% 5,438,900 2.7996%
表决情况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 1,779,459,918 99.4032% 5,244,000 0.2929% 5,438,900 0.3038%
况
中小股东 183,592,166 94.5011% 5,244,000 2.6993% 5,438,900 2.7996%
表决情况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 1,779,459,918 99.4032% 5,203,500 0.2907% 5,479,400 0.3061%
况
中小股东 183,592,166 94.5011% 5,203,500 2.6784% 5,479,400 2.8204%
表决情况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 1,784,525,818 99.6862% 5,617,000 0.3138% 0 0%
况
中小股东 188,658,066 97.1087% 5,617,000 2.8913% 0 0%
表决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 1,775,922,186 99.2056% 10,682,900 0.5968% 3,537,732 0.1976%
况
中小股东 180,054,434 92.6802% 10,682,900 5.4989% 3,537,732 1.8210%
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勇、张龙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