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ST漳电 公告编号:2012临-035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26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12年9月25日—2012年9月
26日
2、召开地点:公司十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92047791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59.8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75550832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58.5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8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4969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4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
席了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关停小机组容量指标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所属漳泽发电分公司1号、2号关停
机组容量指标(总计20万千瓦),以单价人民币1300元/千瓦,
总价人民币26000万元转让给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
司。
表决情况:同意791934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反对1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安燕晨 何慧敏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