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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1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3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霍刚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董事长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韩梅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

  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蒋晓豫女士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职务。该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岩先生、王东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王东晖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在离任三年内被提名董事候选人,该人员在离任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
票。

  (1)李岩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王东晖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聘任郑政利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总会计师郑政利先生代为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选聘新任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三月一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岩,男,出生于 1982 年,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本钢板材设备部副部长;本钢板材检化验中心主任;本钢板材冷轧总厂党委书记、厂长,本钢浦项公司总经理;本钢北营党委筹建组副组长、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王东晖,男,出生于 1969 年,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本钢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曾任本钢北营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运营改善部部长;本钢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北营公司总会计师;本钢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本钢板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本钢矿业公司总会计师。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郑政利,男,出生于 1976 年,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本钢板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代行人。曾任本钢板材公司财
务部副部长;本钢板材公司财务部会计税务总监;本钢北营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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