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5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接
到公司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函告以及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解除
冻结,并被司法再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所持股份被解除冻结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 占公司 司法冻结
名称 大股东及其 结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起始日 解除日期 执行人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新光 2018 年 10 2021 年 10 上海市崇
集团 否 40,528,928 100% 5.95% 月 15 日 月 14 日 明区人民
法院
二、本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本次冻 占其所 占公司总 司法冻结
名称 大股东及其 结数量(股)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执行人 冻结原因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新光 否 40,528,928 100% 5.95% 2021 年 10 2024年10 上海金融 轮候冻结
集团 月 14 日 月 13 日 法院 生效
经了解,截至目前,新光集团尚未收到与上述股票被司法冻结相关的任何法
律文书或通知文件。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0,528,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5%;累计质押股份为 40,521,3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99.98%,占公司
总股本的 5.95%;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为 40,528,928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5.95%。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新光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此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事项不会影响
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新光集团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