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本合同为伊朗布提亚钢铁公司 200 万吨/年直接还原铁及 150 万吨/年碳钢方
坯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1、合同生效条款为:
(1)合同签署以及直接还原铁技术许可协议签署;
(2)业主按照合同要求开具信用证;
(3)业主收到总包方通过融资机构开具的预付款保函以及履约保函;
(4)按照预付款保函以及履约保函的规定,总包商收到相应的预付款;
(5)按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称:中信保)的承保方案要求,收
到业主支付的相应比例的中国融资银行的手续费以及中信保的保费。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50 个月内完成
3、由于本合同的生效取决于伊朗布提亚钢铁公司从中国的银行获得融资的
进展情况,公司正在积极协助发包方与多家中国银行洽谈融资事宜,目前尚未签
署融资协议,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合同能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于海外
工程承包项目受到所在国的政治形势、经济周期的影响,合同的顺利执行尚有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承包方
承包方为联合体
联合体主体: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色股份或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6,656,000 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驻京办一号楼 B 座中色建设大厦
主营业务: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承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
料的出口;开发国内外铝、锌为主的有色金属资源;国外有色金属工程的咨询、
勘测和设计等。
联合体成员 (伊朗当地分包方):伊朗工业发展和改革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Mr. Bijan Saranjam
注册地址:伊朗德黑兰莫塔哈瑞大街 193 号
分包范围:伊朗当地的土建、安装工作分包方,并负责供货 8500 吨厂房钢
构。
2、发包方
发包方:伊朗布提亚钢铁公司
法定代表人:Mr. Ali Asghar Pourmand 和 Mr. Ali Salajegheh
注册地址:伊朗德黑兰塞普哈法拉哈扎地西区 39 号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简述: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3 日与伊朗布提亚钢铁公司(以下称:
发包方)签署了《伊朗布提亚钢铁公司 200 万吨/年直接还原铁及 150 万吨/年碳
钢方坯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这是公司与发包方的首次合作。该合同主要是向
伊朗布提亚钢铁公司提供工程设计、设备供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试车、培
训等的 EPC 工程总承包,建设产能为 200 万吨/年直接还原铁及 150 万吨/年碳钢
方坯。
2、合同价款:合同总价 535,500,000 欧元。
3、结算方式:
(1)本工程的结算币种为欧元。
(2)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支付,在完成中信保承保以及合同总金额的 85%
融资工作完成后执行;
(3)发包方向承包方开具 100%合同金额的信用证;
(4)中色股份作为联合体主体,负责对伊朗当地分包方伊朗工业发展和改
革建筑公司的支付;
(5)发包方分 3 次,每次 5%的合同金额,在信用证项下向承包方支付共计
15%的预付款;
(6)按照实际的发运批次进行设备、备件、易耗件等的交单议付工作,发
包方支付 85%的款项。
4、担保条款:承包方在合同生效后需向发包方开具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5、合同生效条件:
(1)合同签署以及直接还原铁技术许可协议签署;
(2)业主按照合同要求开具信用证;
(3)业主收到总包方通过融资机构开具的预付款保函以及履约保函;
(4)按照预付款保函以及履约保函的规定,总包商收到相应的预付款;
(5)按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承保方案要求,在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
比例的中国融资银行的手续费以及中信保的保费。
6、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3 年 1 月 13 日于伊朗德黑兰市
7、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50 个月内完成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该项合同需达到必要的生效条件后方能生效,合同能否生效有不确定
性;若项目启动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有一定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生效取决于伊朗布提亚钢铁公司从中国的银行获得融资的进展
情况,公司正在积极协助发包方与多家中国银行洽谈融资事宜,目前尚未签署融
资协议,仍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受到所在国的政治形势、经济周期的影响,合同
的顺利执行尚有风险。
3、2010 年以来,公司签约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总额约 26.53 亿欧元;已生
效执行的合同金额 3.7 亿欧元;占合同总金额的 13.95%。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合同签署属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及时披露该合同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生效、合同履行中
出现或消除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等。
七、备查文件
《伊朗布提亚钢铁公司 200 万吨/年直接还原铁及 150 万吨/年碳钢方坯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