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本合同为伊朗南方铝业公司电解铝项目二期 EPC 总承包合同。在伊朗南方
铝业公司与中国的银行签署相关融资协议,并向本公司开出信用证后,双方书
面确认合同方能生效。由于本合同的生效取决于伊朗南方铝业公司从中国的银
行获得融资的进展情况,因此合同能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于海外工程
承包项目受到所在国的政治形势、经济周期的影响,合同的顺利执行尚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承包方
承包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 63,888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驻京办一号楼 B 座中国有色大厦
主营业务: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承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
料的出口;开发国内外铝、锌为主的有色金属资源;国外有色金属工程的咨询、
勘测和设计等。
2、发包方
发包方:伊朗南方铝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Mr. Akbar Turkan 和 Mr. Mehdi Mostaghimi
注册地址:伊朗德黑兰
主营业务:电解铝产品供应及贸易
履约能力分析:伊朗南方铝业公司,是伊朗 Ghadir 投资公司和伊朗工矿发
展和革新组织合资成立的公司,其中,伊朗 Ghadir 投资公司占 51%股份,伊朗
工矿发展和革新组织占 49%股份,两家公司在伊朗实力雄厚,资信良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简述:本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与伊朗南方铝业公司(以下称:
发包方)签署了《EPC 总承包合同》。该合同主要是向伊朗南方铝业公司提供工
程设计、设备供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试车、培训等的 EPC 工程总承包,
建设一个年产 27.6 万吨的电解铝厂,包括年产 15 万吨的碳素阳极工厂。
2、合同价款:合同总价 7,179,153,310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1)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支付,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发包方向承包方
开具信用证;
(2)发包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
(3)承包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向发包方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
(4)剩余 90%工程款项将根据项目进度,在项目工程期内分阶段支付。
4、担保条款:承包方在合同生效后需向发包方开具 15%的履约保函;
5、合同生效条件:伊朗南方铝业公司与中国的银行签署相关的融资协议,
并向本公司开出信用证后双方书面确认合同生效。
6、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1 年 2 月 28 日于伊朗拉姆德市(LAMARD)
7、承包合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41 个月内完成。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该项合同需达到必要的生效条件后方能生效,合同能否生效有不确定
性,因此尚无法估计该合同对本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由于本合同的生效取决于伊朗南方铝业公司从中国的银行获得融资的进
展情况,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受到所在国的政治形势、经济周期的影响,合同
的顺利执行尚有风险。
3、由于合同价格以人民币锁定,国内设备材料价格的高涨可能导致项目毛
利率的降低和收益的下降,甚至项目的亏损。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合同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生效、合同履行
中出现或消除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等。
七、备查文件
《伊朗南方铝业公司电解铝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03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