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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7 深市 浩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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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担保事项《终止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9

浩物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担保事项《终止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42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担保事项《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为其下属公司天津市轩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轩德”)向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金融”)申请融资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并签署《担保函》。经内江鹏翔与大众金融友好协商,双方签署《终止协议》,约定《担保函》
自 2023 年 10 月 18 日终止,并自终止日起免除内江鹏翔对天津轩德的保证
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2021 年 6 月 25 日分别召开八届四十
一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江鹏翔为天津轩德向大众金融申请 10,000万元融资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2021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八
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1 号)、《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2 号)、《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4 号)。

  2、2021 年 7 月 12 日,内江鹏翔签署了《担保函》,为天津轩德上述
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天
津轩德与大众金融签署的《循环授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循环授信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号)

  二、终止担保情况

  2023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内江鹏翔与大众金融签署的《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1)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2)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

  2、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双方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签署的《担
保函》(编号:G-400750501)自 2023 年 10 月 18 日(以下简称“终止日”)
终止,自终止日起,免除内江鹏翔于《担保函》中载明的保证责任。

  3、内江鹏翔对终止日前发生的天津轩德在《循环授信协议》所涉债务(以下简称“担保债务”)仍承担保证责任(如有),直到终止日前发生的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终止。保证期间为终止日前发生的全部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对终止日后发生的担保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4、双方保证完整地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双方在行使《终止协议》项下之权利或履行《终止协议》项下之义务时,其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限制,也不会侵犯《终止协议》以外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5、《终止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终止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天津轩德在《循环授信协议》中所涉债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终止协议》为内江鹏翔与大众金融友好协商后签署,双方不存在任何争
议或纠纷,也不存在违约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鉴于天津轩德经营的斯柯达品牌已于 2022 年 10 月退网,因此《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天津轩德、内江鹏翔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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