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 ST 方向 公告编号:2010-22 号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0 一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5 月18 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内江市甜城大道方向科技园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李 凯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 名,代表股份11267.7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6.9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崔泓女士、独立董事钱明杰先生、袁敏璋先生因事请假未参会,其余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
司解除合同协议书》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1267.7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中国证监会撤回与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与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友好协商,并经公司五届二
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与高远
置业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提请中国证监会撤回本次重组的全套申报材料。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1267.7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
3、审议并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事项》
本公司所聘会计审计机构--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因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合并,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1267.7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吴文斌先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1267.7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谢宇先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1267.7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任超先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1267.7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丁勇先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1267.7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结 论 性 意 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孙斐然律
师、乐伟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的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3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全文详见2010 年5 月19 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O 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