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3—17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建立深化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内容需双方进一步协商后明确,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能否就具体业务达成实质性合作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与关联方签署的情况,因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如达成具体业务合作,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以及合同实施情况而确定。
4.除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外,公司近三年未签署其他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西路桥”)与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交控新能源”)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山西省太原市签订了《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山西路桥及所属企业综合能源服务建设”等相关事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本次签署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内容,若能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履行招采、审批等程序后具体签订相应协议,明确具体合作业务内容及合作方式、权利义务、合同金额、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因交控新能源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集团”)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街道新建南路 1 号中铁三
局科技研发中心 21 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峰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市政设施管理;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销售代理;节能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充电桩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计量技术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储能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交控新能源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控新能源未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交控新能源依托交控集团现有规模资源优势,开展交通领域光伏发电、充换电、储能、清洁能源、能源系统集成及相关配套服务等业务。该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
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沿线闲置、低效空间资源,加快构建绿色多元能源供给体系,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打造集分布式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充电桩、加气站、清洁供暖改造、节能节电改造等清洁高效、服务规范的绿色能源一体化发展示范项目,推动绿色能源管理赋能高速公路建设运营。
2.合作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合作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投资经营管理相关规定。
(2)坚持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共享、协作、集成与互补。
(3)坚持互利共赢。双方应积极推动意向合作项目落地实施,坚持市场化运作,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3.合作内容
双方充分发挥投资建设和技术支持的优势,在综合能源的投资与开发上开展广泛合作。
(1)推动节能提效。发挥路域优势和实际情况,利用各站区闲置土地、隧道群中间、中央隔离带等沿线光照充足的闲置地块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展站区空气能、甲醇等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实施隧道照明灯具的节能节电改造,降低能耗和运维费用。
(2)丰富能源供给。发挥路域优势,合理规划 LNG 加气站建设,
积极建立风力发电试点工程;建设充换电、储能设施,提供快速充电服务,满足多元化出行需求;加强供配电设施建设运维能力,积极做好供配电线路、变压器台区、配网箱柜等网络建设和运维服务。
(3)应用创新服务。为用电设施设备提供数据采集、监测、分析数据服务,开展能效分析,优化场景用能,提高能效水平;开展专业化的购售电服务,促进电力供应稳定、经济和便捷,降低用能费用。
4.合作机制
(1)双方确定合作协调办事机制,负责提供合作资料,商定合作事项,制定合作计划,协调合作事项,落实合作事宜。
(2)双方就合作事项不定期举行会晤,就重点合作内容、合作项目及其实施情况交换意见,统筹协调推进。
(3)双方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推进会议,积极推动具体合作事宜,加快推进合作项目前期工作,办理合作项目落地所需手续,为项目开发创造良好的环境。
(4)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投入必要的资源,共享相应的信息数据,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双方应及时通报项目进展,并负责落实和推进双方各自负责的具体工作。
(6)双方以本协议为基础,根据需要就实际发生的项目内容签署具体的协议、合同。
(7)在具体协议、合同执行过程中,服务内容如有变动,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进行补充调整。
5.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是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就双方依照本协议开展的具体合作事项,应以双方届时签订的相应正式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2)双方合作过程中,有关双方项目信息、业务技术方案、合同或协议的内容以及与合同或协议所涉及事项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对此双方均负有保密责任,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对外披露,但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或司法机构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情形除外。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继续延长、调整和补充。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实现共赢发展而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若能最终实现业务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所属高速公路沿线综合能源供给能力,加快构建绿色多元能源供给结构,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沿线设施的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对公司夯实主业、提升综合竞争力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公司业务不会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确定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具体内容及进度仍需以后续具体协议约定为准,相关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除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外,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其他签订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没有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没有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