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1-69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相继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2021)晋
01 民初 695 号、697 号、701-703 号、762 号、763 号、782-786 号、832-836 号、
839 号、845 号、847 号、850-854 号、857 号、858 号、898-928 号、989 号应诉
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合计 58 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
原告:蔡玉梅、李娈等 58 人。
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蔡玉梅、李娈等 58 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
2,779,511.47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3、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使其受到投资损失,原告购买股票的时间在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太原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自 2021 年 6 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
15,049.61 万元(不包含前期已披露及本次公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92%,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案件 原告/申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及诉讼请求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
时间 请人
因原山西三维苯加氢装置的合作经营
山西三维 合同纠纷,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及本
化工有限 公司将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诉至
2021. 公司、山 邢台旭阳煤化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请求: 6133.13 万 该案已由中国国际经
1 7.26 西路桥股 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支付4983.78万元铺底流动资 元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
份有限公 金及相应利息,并承担仲裁费、保全费、 理,目前尚未开庭。
司 鉴定费、律师费。2021 年 7 月 26 日山
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提出索赔金额变
更为 6133.13 万元。
山西路桥股份有 保定顺达胶带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
2021. 保定顺达 限公司、山西三 未结清其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 洪洞县人民法院判决
2 7.22 胶带有限 维华邦集团有限 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公司、山西三维采 8.24 万元 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
公司 公司、山西三维 购部连带起诉,请求:支付其货款 7.04 7.04 万元。
采购部 万元并赔偿其损失 1.2 万元。
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因
中煤科工 山西路桥股份有 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其工程款产生债务
2021. 集团杭州 限公司、山西三 纠纷,将本公司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公 490.71 万 洪洞县人民法院判决
3 8.25 研究院有 维华邦集团有限 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连带起诉, 元 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
限公司 公司、山西三维 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请求:支 价款 490.71 万元。
化工有限公司 付其工程款 490.71 万元,并由被告承
担诉讼费。
衡水鑫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因原山西 洪洞县人民法院判决
山西路桥股份有 三维未结清其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
2021. 衡水鑫荣 限公司、山西三 公司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公司、山西三 17.07 万 限公司支付原告物资
4 8.25 橡胶制品 维华邦集团有限 维化工有限公司连带起诉,要求承担连 元 价款 11.3 万元;山西
有限公司 公司、山西三维 带清偿责任。原告请求:支付其货款 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支
化工有限公司 17.07 万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付原告物资价款 5.1
万元。
杜学明、
荆秀娟、 山西三维华邦集
2021. 曲剑涛、 团有限公司、山 原告申请被告支付拖欠薪酬共计 50.92 50.92 万 该案已在临汾市劳动
5 8.17 谢建红、 西路桥股份有限 万元。 元 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
李正红、 公司 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卫金平、
梁国胜
中山市新迪能源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与原山西三维因合同纠纷形成诉讼案
中山市新 件,双方经法院调解由原山西三维分期 29.41 万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
6 2021. 迪能源与 山西路桥股份有 支付其剩余货款。因原山西三维资金困 货款及逾 民法院裁定:变更山西
9.17 环境设备 限公司 难,个别款项未能按时支付,原山西三 期付款违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
有限公司 维付款完毕后,原告向临汾市中级人民 约金 本案的被执行人。
法院申请要求被告返还因其违约被扣
除 29.41 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一审:2018 年 3 月 20
日,洛阳中院(2017)
豫 03 民初 184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洛阳路桥
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
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
款 4789.1688 万元及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利息、并返还履约原告
保证金 130 万元,并承
诉讼请求:1、判令四被告连带支付原 担案件受理费 32.66
洛阳路桥建设集 告工程款(平榆高速建设项目 AS3 合同 万元,驳回崔站发的其
团第二工程有限 段石马沟二号桥工程)4789.1688 万元, 他诉讼请求。
公司、洛阳路桥 返还 130 万元履约保证金,机械租赁费
建设集团有限责 67.5937 万元。2、判令四被告赔偿经济 二审:洛阳路桥二公司
7 2020. 崔站发 任公司、中铁隧 损失 2604.8309 万元。3、判令四被告赔 8320.13 提起上诉。2019 年 5
12.4 道集团一处有限 偿原告因讨要上述欠款产生的工资 万元 月 18 日,河南省高院
公司、山西平榆 103.68 万元及差旅费 0.6609 万元。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