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 *ST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4-077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重大合同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变更
公告》(编号:临2014-075),双方根据合同履行进展情况,拟签署合同变更对原合同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2014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山
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 377 号),经公司认
真复核,对关注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合同变更的必要性
本次合同变更主要是对原合同的付款方式、支付时间和付款进度比例进行了变更。变更的必要性为:一是根据合同具体的履行和对方资金支付情况,为确保该技术许可资金能够及时收回,将原来的“银行电汇支付方式”变更为“银行电汇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将原来各阶段的付款时间分别由原来的“10天、15天、15天和30天”变更为“30天、30天、30天和45天”;二是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及合同履行进展情况,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技术许可和诀窍、工艺包设计、技术文件等工作,本合同约定技术许可涉及的工作已经完成,将原合同第三阶段支付“30%”变更为“35%”,将原合同约定最后阶段支付“10%”变更为“5%”。
二、本次合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是确保公司技术许可的资金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回,二是第三阶段技术许可收入增加5%(即2250万元),这样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本次合同变更影响的实现需要满足的条件及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变更影响的实现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该合同变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署变更合同,且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完成前三阶段的工作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