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证券代码:000750 公告编号:2020-0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国海 A1 配;配股代码:080750;配股价格:3.25 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0 年 1 月 6 日(R+1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R+5 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即缴款起止日期间:2020 年 1 月 6 日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股票停牌,2020 年 1 月 13 日(R+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对本次配股进行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20 年 1 月 14 日(R+7 日)公告配股结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本次配股方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及 2016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12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6 年第 183 次
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本次配股申请。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长本
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限。2019 年 11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9 年第 171 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配股会后事项。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5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 2020 年 1 月 3 日(股权登记日,R 日)国
海证券总股本 4,215,541,972 股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3 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1,264,662,591 股。
公司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
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19 年 3 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公司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
2016 年,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荣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东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靓本清超市有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 8 家股东出具了以现金全额认购可配股份的承诺函。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
具认购承诺函,具体如下:“贵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等议案。我司拟全额认购贵公司本次配股可配售股份,特出具承诺如下:
(1)我司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贵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我司可配售的股份。若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我司将按照证监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
(2)我司拟用于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我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我司将在本次配股方案获得贵司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并报经证监会核准后履行上述承诺。
(4)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证监会作出关于配股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我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除控股股东之外,2018 年 11 月以来,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
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荣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 5 家股东已出具承诺函,确认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配售股份。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履行出具承诺函的相关国资审批手续。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靓本清超市有限公司已全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 3.25 元/股。
6、发行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 月 3 日(R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
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国海证券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摘
R-2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交易
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R-1 日 2020 年 1 月 2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 日 2020 年 1 月 3 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1 日- 2020 年 1 月 6 日至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全天停牌
R+5 日 2020 年 1 月 10 日 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
R+6 日 2020 年 1 月 13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R+7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 日或发行失败 正常交易
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日期为深圳证券市场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和公司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10、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20 年 1 月 6 日(R+1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R+5 日)的深交所正
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参与配售的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0750”,配股简称“国海 A1 配”,配股价格 3.25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 0.3。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19 年 3 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国海 A1 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峻,李素兰
电话:0771-5539038,0771-5532512
邮箱:dshbgs@ghzq.com.cn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676888
邮箱:cm02@gtjas.com
3、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565722
邮箱:yaolh@ xyzq. co m.c n
特此公告。
发行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月 7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