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1998年度配股时间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配股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沙特派员办事处以湘证监字(1999)21号文初审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92号文批准,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已于1999年9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方便投资者,现就《配股说明书》刊载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次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售价格:11.00元
4、配售比例:每10股配售1.7647股(按1997年末总股本12513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
二、时间安排
由于国庆节放假,按照时间顺延的原则,本次配股的股权登记日、除权基准日、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变更如下:
1、股权登记日:1999年10月8日
2、除权基准日:1999年10月11日
3、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
1999年10月13日至1999年10月26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三、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东在其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国有法人股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在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四、缴款方式
1、在股权登记日(1999年10月8日)收市后,持有湘计算机A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1.7647的比例获得湘计算机配股权,简称“湘计算A1”,代码为:8748。
上述配股直接登记入湘计算机股东的股票帐户,并通过深圳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缴款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认购“湘计算A1”时,在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等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配股价为每股11元。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配股不足一股的部分按深交所的惯例办理。
3、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由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包销,法人股部分由承销团代销。
4、如果投资者在1999年10月11日至1999年10月26日之间办理“湘计算机”的转托管,仍应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配售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时间,将在本次配股方案实施完毕,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并与深交所协商后另行公告。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交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1999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本公司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