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4-5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协议(定义如下)所述原料药及中间体研发与外包定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CDMO项目”)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开展CDMO项目的长期合作。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协议。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 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 具体项目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
一、战略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箕星藥業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箕星香港”或“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 补的原则,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CDMO项目的合作关 系达成共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开展CDMO项目的长期合作。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批准。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箕星藥業香港有限公司
2、公司编号:2885921
3、地址: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19楼1902室
4、董事:Roderick WONG
5、经营范围:贸易业务
6、与公司关系:箕星香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作内容和要求
1、双方基于战略合作关系寻求更多长期合作项目,共同打造行业竞争力,不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优势和稳定供应能力,共享利益。
2、甲方依据双方签署的主服务协议选择乙方进行CDMO项目的研发和生产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的CDMO服务。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CDMO项目的研发和生产,并基于项目协议之约定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工艺和技术。
4、乙方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项目协议约定开展CDMO项目的研发和生产,帮助甲方进行技术和工艺优化;在遵守项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乙方承诺从甲方接收的工艺和技术仅用于合作CDMO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利用该等工艺和技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生产和服务。
5、甲方应与乙方签订独立的订单,并约定价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等信息。
(二)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双方确认,因履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框架下的具体项目而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双方另有书面约定除外。
2、受 限于项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如甲方决定将上述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著作权登记或依据法定程序取得其他权利的,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甲方组织的关于开发成果的讨论会、审核相关申请文件等,乙方开发人员经甲方同意可享有署名权。
3、乙方保证其交付甲方的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也不违反乙方(包括乙方人员)与第三方的保密义务或有关知识产权的约定,否则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并且,乙方应当选择下列措施之一进行补救:
(1)取得第三方的许可。
(2)修改或更换开发成果使开发成果不侵权。
4、甲方因履行本协议的必要,按照项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技术和工艺的许可,不构成甲方对该等技术和工艺的转让、允许或授予乙方享有对甲方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权益;在项目协议履行完毕、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按照项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1)停止使用上述权益,(2)根据甲方要求将该等技术和工艺返还甲方或彻底销毁。
5、甲方保证,就其所知,其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技术和工艺、数据、材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 协议期限
1、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十年,前提是若项目协议届 满、终止或解除则本协议同时届满、终止或解除,终止或解除的效力及相 关权利义务以项目协议为准。
2、本协议若与项目协议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项目协议为准。
四、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公司与箕星香港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开展CDMO项目的长期合作,将有利于公司CDMO业务的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CDMO业务竞争力。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 司业务也不会形成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具体合作项 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若后续具体业务能够按计划 顺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与合作方结成战略 合作关系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业务的价格、数量、交货期等,须经双 方进一步协商后签署具体协议,能否就具体业务达成实质性合作存在不确 定性。
2、协议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 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本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
序号 合作方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披露时间 截止目前
执行情况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
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
1 结成战略合作关系,开展CDMO项目的长 2023-1-4 正常履行
司
期合作,实现利益共享。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
结成战略合作关系,开展CDMO项目的长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
2 期合作, 具体合作业务的价格、数量、 2023-6-13 正常履行
份有限公司
交货期等,由双方协商后签署具体项目
协议。
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
武汉合生科技有限公
3 好协商,就研发与外包定制生产项目的 2023-10-18 正常履行
司
合作关系达成共识。
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密
切合作联合打造一个多样化抗体、多样化
上海臻格生物技术有 高活小分子payload及linker技术平台,
4 2024-3-6 正常履行
限公司 为ADC制药客户提供更多优势技 术选择,
以及从研发到生产的高效、高品质一站式
ADC CDMO服务。
浙江和泽医药科技股 双方将围绕药品研发技术服务、药品生产
5 2024-4-9 正常履行
份有限公司 加工和药品市场推广等领域展开业务合作
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开展合作,
百葵锐(深圳)生物
6 在现有产品、产能和技术上实现优势互补 2024-9-27 正常履行
科技有限公司
、强强合作。
董监高持股均未发生变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