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15 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祝方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进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新跃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48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署的半年度报告。
2、载有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公司、公司或普洛药业 指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东阳市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控股股东 指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普洛药业 股票代码 000739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普洛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Apeloa Pharmaceutica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APELOA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祝方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玉旺 楼云娜
联系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 399 号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 399 号
电话 0579-86559672 0579-86557527
传真 0579-86558122 0579-86558122
电子信箱 000739@apeloa.com 000739@apeloa.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5,954,455,753.01 4,985,677,994.46 4,985,677,994.46 1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01,065,331.00 436,984,822.35 436,984,822.35 37.55%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94,995,821.65 418,323,697.87 418,323,697.87 42.23%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42,373,240.68 328,376,803.05 328,376,803.05 126.07%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140 0.3711 0.3711 38.5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140 0.3711 0.3711 38.51%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0.66% 8.59% 8.59% 2.07%
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2,674,775,426.33 12,016,599,023.18 12,016,599,023.18 5.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762,563,679.16 5,511,878,399.44 5,511,878,399.44 4.55%
的净资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
行。本公司原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为了会计核算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改按净额法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
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6,280,137.59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18,841,662.86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128,625.00
资金占用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23,398,519.56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819,137.99
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