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全
面实施,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资产置换协议》的约定:置换双方在置换基准日至协议生效日
(置换日)期间所发生的损益各自承担。经会计师事务所对2001年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结果审计确认,公司置换出的资产净值为227,941,304.77元,置换进的资
产净值为230,750,648.80元。按照审计结果公司除应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置
入的8,687,472.43现金返还外,尚应支付给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809,344.03元。
二、公司所持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尚需待中国证监会
的批准。
三、公司置出资产位于保张路88号的土地及房产、胶州路140号房产的产权变
更手续,正加紧办理之中。
四、公司将对资产重组的未尽事宜进行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