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编号:2022-36
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就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4 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
过 5 亿元。公司实际发行股份 81,168,83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6.1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96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54,419,998.99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独立财务顾问费用),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生验资费用、印花税、发行登记费合
计人民币 502,328.93 元,加上独立财务顾问费合计人民币 29,680,000.00 元,加上本次发行费用的可抵扣进项税合计人民币 921,575.5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519,245.65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77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4,519,245.65
减:募集项目资金投入 280,601,575.59
手续费 200.00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502,328.93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204,419,798.9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连同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280,601,575.59 元,其中:支付本次交
易的现金对价 250,000,000.00 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36,601,575.59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04,419,798.99 元,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