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 131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 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全资子公司华通置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持有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海公司”)10%股权,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5%;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5%。本次华通公司拟向铭海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不超过 30,400 万元,年利率7%,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铭海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
我司于 2021年 9月 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4 月 10 日
注册资本:28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 66 号院 1 号楼五层 L57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华通公司持股比例 10%;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 45%;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
经营情况:铭海公司目前正 在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
HD00-0403-0061、0050、0031、0040、0046 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工作,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铭海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0 年末/2020 876,606.91 23,376.20 0.00 -3,495.15 -2,623.80
年 1-12 月
2021 年 6 月末 944,455.15 22,983.85 0.00 -392.62 -392.54
/2021 年 1-6 月
铭海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铭海公司有未到期财务资助8000 万元。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99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大为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华润(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铭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29 号。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赵志雄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出租房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包装服务;餐饮管理;销售纺织品、服装、鞋帽、厨房用具、日用杂货、卫生间用具、化妆品、卫生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家俱、灯具、小饰品、礼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玩具、乐器、照相器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54.45%
股权。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铭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铭海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
跟踪铭海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铭海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铭海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铭海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为铭海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七、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通公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铭海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铭海公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铭海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九、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719,232.38 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 373,181.81 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346,050.57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