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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6 深市 中交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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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关于投资设立中交立达(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暨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9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174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 中交 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 中交债

  关于投资设立中交立达(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暨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设立公司暨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拟与天津立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置业”)、天津农垦海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海燕”)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房地产项目拓展工作。拟设立的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中交立达(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资本金 20,000 万元,其中华通公司出资 8,000万元,持股比例 40%,立达置业和农垦海燕合计出资 12,000 万元,持股比例 60%,项目公司由合作方合并报表。为项目拓展工作顺利进行,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华通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4000 万元,年利率不超过 8%,期限12 个月以内。


    我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交立达(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项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方为拟新设立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交立达(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

  注册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以工商核定内容为准)

  出资金额及比例:华通公司出资 8,000 万元,持股比例 40%,立
达置业和农垦海燕合计出资 12,000 万元,持股比例 60%。

  中交立达待成立,暂无财务指标,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中交立达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 天津立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住  所: 天津市

    成立日期: 2018 年 1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 王海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五金交电、钢材、机电设备、日用品、金属材料、橡胶制品批发兼零售;
机械设备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网上贸易代理;代理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 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国资委

  天津立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对同等条件对中交立达提供财务资助。

  2. 天津农垦海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住  所: 天津市

    成立日期: 1986 年 6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刘乃有

    经营范围:种植、淡水养殖;自有房屋租赁;汽车、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租赁;农业技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场地租赁。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土石方工程;初级农产品、食品、五金电料、化妆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机电产品、百货、针纺织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工艺品、珠宝首饰、黄金饰品、木材、钢材批发兼零售;饲料加工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 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国资委

  天津农垦海燕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对同等条件对中交立达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中交立达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中交立达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中交立达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中交立达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立达业务拓展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中交立达其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我司将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中交立达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中交立达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交地产本次对中交立达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立达顺利推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中交立达其它股东需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不会对中交地产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投资设立中交立达(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末,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440,428.40 万元, 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 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 431,038.41 万元;合作
方 从 我 司 控 股 房 地 产 项 目 子 公 司 调 用 富 余 资 金 余 额 为
9,389.99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