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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6 深市 中交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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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关于调整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0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

              暨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曾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事项已于
2018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66)。2018年7月11日,该事项提交我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获得通过。
    根据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合作各方友好协商,现拟对原《合作开发协议》进行调整,并调整增加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开发协议》及财务资助调整内容


    1、《合作开发协议》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欣置业”)原有债务由原股东负责清偿,康欣置业原有股权质押由原股东负责解除。

    (2)目标地块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由康欣置业原股东自筹资金支付。

    (3)康欣置业原有股权质押解除、目标地块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全部付清后,我司收购康欣置业50%股权。

    (4)我司取得康欣置业50%股权之后,我司向原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500万元,向项目公司支付股东借款73,501.9万元。

    2、财务资助金额调整内容

    原协议中,我司需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35,464.25万元。由于我司在获取康欣置业50%股权之前,目标地块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由康欣置业原股东自筹资金支付,因此调整后的协议中约定,我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增加至73,501.9万元(即原股东垫付资金的50%)。
    同时,根据康欣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我司成为康欣公司股东后,后续再增加财务资助16,498.1万元,康欣公司其它股东方亦同比例同条件提供股东借款,根据康欣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支付。

    3、除上述调整以外,我司于2018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杭州康欣置业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8-066号)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调整后的协议有利于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风险。

    原协议中由于我司拟收购的康欣置业股权存在部分质押的情形,为配合原股东偿还债务并解除质押,我司需分两次收购康欣置业股权,分两次提供财务资助;调整后的协议约定由康欣置业原股东自行清偿债务,并在完成股权质押解除后,我司一次性完成收购康欣置业50%股权。此项调整简化了交易程序,降低了交易风险,有利于项目整体周转率的提升。

    2、本次调整财务资助金额后,双方股东将同比例同条件增加财务资助金额,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不会对我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三、履行的程序

    我司已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调整收购杭州康欣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风险,促进其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杭州康欣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等,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